勞 基 法 基本 薪資

勞 基 法 基本 薪資

本工資每月為新臺幣26,400元,上開基本工資係以法定正常工作時間每週 40 小時之上限為計算基礎。 雇主與適用勞動基準法第 84 條之 1 之工作者,約定並經 . 終結未休之日數,經勞雇雙方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者,於次一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之日數,雇主應發給工資。 雇主應將勞工每年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之日數所發

2024-03-29
    靜 秋 咖哩
  1. 且聽本文說來~
  2. ::: 112年1月1日起,基本工資再調漲
  3. 第 9 條
  4. 公 (發)布日期: